中華民國要過100歲生日了,建國一百年基金會特別邀請下一世紀主人翁-全國小學生自由發揮創意,畫出想像中獨一無二的建國一百年LOGO,以代表未來的希望所激發出的創造力為建國一百年活動開啟新風貌!
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基金會
雄獅美術、雄獅畫班
雄獅鉛筆廠股份有限公司
畫出慶祝建國一百年的LOGO
- (一)參加對象:全國各縣市國小學生
- (二)類別︰繪畫競賽
- (三)規格︰
- 限八開(B4 大小:38.6 公分×26.5 公分),圖畫紙正、反面皆請不用寫上任何資料,請另填報名表。
- 不限定紙質、創作素材(油彩/水彩/壓克力顏料/軟、硬式粉彩/蠟筆/粉蠟筆/色鉛筆/彩色筆/碳筆/拼貼等)。
- (四)參加件數︰以個人交件為主,每人限參加一件,曾公開發表或曾獲其他獎項之作品恕不接受。
- (五)收件時間:於99 年1 月15 日~3 月12 日(郵戳為憑)。
- (六)收件方式:郵寄收件(掛號),恕不退件。
- (七)收件地址:10066 臺北市重慶南路二段15 號2 樓
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基金會 啟
請註明「參加建國一百年LOGO 徵選」 - (八)報名方式:請下載報名表填寫,並與作品一同郵寄
1.同學姓名 4.E-mail 7.家長姓名 2.學校名稱 5.聯絡電話 8.創作想法,250 字內 3.年、班級 6.聯絡地址
主題切合性40%、創意性40%、繪圖技巧與色彩20%、作為評分標準。
甲:獎別、名額及獎勵內容
- (一)特優:
- 共6 名。(高、中、低年級組各取2 名,六件作品中決選一件)
- 每名各得獎學金新台幣6000 元、《家庭美術館-美術家傳記叢書》第六階段一套(共十冊,市價6000 元)及獎狀一紙。
- (二)優選:
- 共18 名。(高、中、低年級組各取6 名)
- 每名各得《家庭美術館-美術家傳記叢書》第六階段一套(共十冊,市價6000 元)及獎狀一紙。
- (三)入選:
- 共76 名。
- 每名各得雄獅隨身水彩繪具一組(市價590 元)及獎狀一紙。
- (四)參加獎:前100名交件參賽者,可獲得精美小禮物,以郵戳為憑。
乙:公開展出及畫冊印製
- (一)獲選之作品(含特優、優選、入選,共100 件)將展示於本會網站。
- (二)獲選之作品(含特優、優選、入選,共100 件)將擇期公開展出或印製畫冊,並舉行正式頒
獎典禮。
- (一)評選期間:99 年3 月17 日至3 月28 日
- (二)揭曉日期:99 年3 月底
- (三)本活動小組將延請專家學者,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基金會進行三階段評審。
- (四)評選後,於本會網站www.taiwanroc100.org.tw公佈評審結果與評語暨得獎名單;獲獎者,
本基金會亦將另行通知。
- (一)得獎、入選作品之版權均歸主辦單位所有,對外發表恕不另給酬勞。(凡參加者,均視為同意
本簡章之各項規定)
- (二)得獎、入選作品,主辦單位有權修改(在取得當事人同意後)、複製或製作(含全圖或局部)成
各種文宣事務用品發行,得獎、入選者不得異議。得獎、入選作品,主辦單位得以各種形式公開、發表、出版、公益推廣等使用。主辦單位有權將作品集結成冊出版及自行再版;作品發表、集結出版並再版時,均不另致版稅及酬金。
- (三)報名及作品規格不合規定者,將不列入評選。
- (四)參加者需提供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,若故意提供不實資料者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
(需匿名或筆名發佈者,請備註說明)。
- (五)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,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
何記號,若違反此規定,將以違反規定不列入評選。
- (六)所投稿件一概不發還,請自留底稿。
- (七)經公佈得獎之作品,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。
- (八)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予隨時修訂並公布。
- (一)洽詢電話:02-2351-9100
- (二)網址:www.taiwanroc100.org.tw
















